如对本决定不服,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被撤处罚理由是李工:不坐班、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 、但是举报结果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……
我部依法作出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建督撤告字〔2024〕111号) ,
近日 ,应该是想着自己是受害方 ,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(申辩) 。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25年4月15日
李*平 :
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,不参与企业考勤 ,第七十九条和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、所以希望免除处罚 ,你在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,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,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、经研究,该企业伪造了合同 、不参与企业考勤 !
